浙牌车主晒上海违章15条合计2400元,评论区炸了
小红书上一个浙牌车主晒出上海违章处理页面,上海12条加浙江3条,一共15条违法记录,合计2400元。 评论区直接炸了,但最让老司机们破防的不是这个数字,是其中一条处罚条目,“不按规定停车且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”。 很多人第一反应:这车主是不是跟交警现场硬刚了?交警让他走他偏不走,才被狠狠收拾?事实跟脑补出来的画面完全不一样。 2400元不是一次罚出来的,是15条违法记录累加的总账。拆开看,绝大多数违停单条罚款200元不扣分,那条争议最大的“拒绝驶离”,单条罚款同样是200元。 上海严管禁停路段布满了智能电子警察。摄像头识别到违停车辆后,系统自动向车主登记的手机号发送短信,要求限时驶离,留出几分钟缓冲时间。 关键在于:哪怕驾驶员就坐在驾驶座上没下车,只要收到短信后超时没挪车,系统就直接判定为“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”,自动生成违法记录。 没有交警站在路边敲你车窗,一条短信就是劝离通知,超时不动就是拒绝驶离。 上海奉贤区有一起行政复议案,把这个流程展示得很清楚。2024年11月24日13时22分,电子警察系统发现一辆车违法停放,系统先发送短信要求立即驶离。到了13时44分,整整22分钟过去,车还在原地没动,系统据此认定违法并生成处罚记录。 车主后来申请行政复议,说自己当时不在现场,也没收到挪车短信。复议机关调取现场照片和系统记录后,维持了200元罚款决定。 还有一个更极端的案例。2025年4月18日17时36分,车主方某把车停在长宁区某路段,17时38分系统发送了违停提醒短信,17时49分处罚决定作出。方某在行政诉讼中辩称自己当时在搬行李箱和家具,双手占满离开了车辆,根本不在现场,而且直到当晚20点以后才看到短信,“拒绝驶离”的前提根本不存在。 但法院查明,该路段两侧路口均设有“禁止违法停车请立即驶离”的黄色警示牌,从17时36分停车到17时49分仍未驶离,违法事实成立,处罚决定被维持。 很多老司机脑子里装着一套旧经验:人在车上,交警来了再开走就行。这套逻辑在人工巡逻时代或许管用,但上海严管路段的执法链条已经变成了“电子警察抓拍—系统发短信—倒计时—自动生成罚单”。 宝山区另一起复议案里,车主包某某声称“按现在规定,15分钟内驶离即可免于处罚”,自己收到短信后5分钟就开走了。交警部门回应:从未有过15分钟免罚的工作要求,而且执法终端显示该车辆当日已被警告过,可以直接处罚。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。闵行区行政复议决定书里记载,车主辩称自己18时19分在车内没收到短信,18时25分收到后立马驶离,不应被处罚。复议机关直接指出,该主张没有法律依据,不予采纳。 这说明一个很硬的事实:短信是否及时被看到,不能作为撤销处罚的理由。系统发给你了,你没看到,后果自己承担。 严管路段的设置逻辑也不难理解。中心城区主干道车流量大,一辆车靠边停几分钟就可能引发后方排队甚至剐蹭。电子抓拍加短信劝离的模式,就是用标准化、全天候的技术手段替代人工巡逻,统一标准,不分沪牌外牌。 根据上海交通部门披露的数据,上海机动车总量已达579.6万辆,中心城区泊位缺口率超过50%,医院、学校、商圈周边“一位难求”,市民高峰时段平均寻位时间超过30分钟。 停车位确实紧张。但这和“收到劝离短信后必须驶离”是两件事。车位不够是客观现实,严管路段的规则不会因为停车难就网开一面。 那2400元的构成也值得再看一眼。12条上海违章里,多条违停罚款200元记0分,还有一条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罚款200元记1分。每一次违停都是一次200元,15次累加起来才成了2400元。 电子警察可不会跟你讨价还价,短信发出去,倒计时就开始走,时间一到自动生成罚单。 特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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